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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经济信息》摘要
科技经济信息(内参版)2014年第3期
点击次数:10202   发布时间:2014/12/21 15:23:54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目  录

         ● 我国城镇化发展现状及特点

         ● 目前我国城镇化存在的问题

         ● 城镇化建设的德国经验

绵阳市图书馆

  绵阳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编印

(内部资料,谨慎传阅)

我国城镇化发展现状及特点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再到新世纪以来,中国城镇化经历了缓慢发展期、加速发展期和快速发展期三个阶段,如今的城镇化表现出多个特点。

  城镇化发展快速稳步上升。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2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数135404万人,城镇人口71182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2.57%。城镇化总体上有了大幅度提升,由2000年的36.22%上升至2010年的49.95%,再于近两年突破50%的水平,十二年来共增长了16.35个百分点,年均增长率1.36%,高于1980-1990年间0.68%的增长率和1990-2000年间0.98%的增长率。城镇化总体处于快速稳步上升阶段,预计未来将大体保持每年1%的增长速度。

  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齐头并举。城镇化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工业化通过拉动就业、增加收入、改变土地形态等方式影响城镇化,两者具有极强的关联性。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的城镇化远远滞后于工业化。近些年,各大中城市加大工业园区建设,注重产业发展,工业化率与城镇化率差距在逐渐缩小,最新数据显示, 2011年全国城镇化率为51.27%,工业化率为46.8%,二者之差在5%以内,小于1990 年10.3个百分点的差距。

  城镇体系日益完善,布局日趋合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体系日益完善,初步形成了城市和建制镇的框架体系及辽中、京津冀北、长三角、珠三角四个成熟的城镇群的格局。从宏观空间看,我国城镇空间合理布局的“大分散、小集中”格局正在形成,表现为与我国地理环境资源基本相协调的东密、中散、西稀的总体态势。从微观看,城市内部空间,中心城区、近郊区以及远郊县的城镇空间结构层次日益显现。

  人口流动的促进作用增强。伴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农村剩余劳力的大量产生,我国人口迁移呈现出量大面广的特点,对当前正以较快速度向前推进的城镇化进程起到了促进作用。从全国情况来看,东部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是国内人口流入最多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这些地区的城镇化,使之成为当前人口城镇化水平最高和近年来城镇化进程推进最快的地区。

  城镇建设成效明显。当前,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逐步扩大,住房条件、城市交通、供水、热电、绿化、环境卫生、电信等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完善,扩大了城镇人口容量,提高了城镇现代化水平。2010年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达4.1万平方公里,比 1981 年增加了3.4万平方公里;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27.1平方米,比 1978年增加了20.4平方米;城市用水普及率达 93.8%,城市燃气普及率 87.4%,分别比 1981年分别增加了40.1个百分点和 75.8个百分点。

目前我国城镇化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由于历史的、体制的、发展阶段的多种原因,城镇化依然面临一些问题和矛盾,制约着城镇化进程的健康发展。

  片面注重城市规模扩张。近年来,我国很多地区对城镇化本质和内涵认识不到位、不全面,重城市自身轻区域协调,重城市建设轻产业拉动,重工业发展轻第三产业,重外延拓展轻内涵提高,重扩大规模轻有效管理和资源保护,重改善形象轻完善功能等问题较普遍。一些地方热衷于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大拆大建,把城镇的公共设施投入用于行政办公中心等形象工程,重视政绩效应和视觉效果,忽视城镇居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就业及社会保障需求。城镇面貌短期内改观,然而体制和政策方面漏洞百出,导致城镇化发展中最为重要的人口城镇化的目标被忽视。

  区域发展不协调。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区域城镇化的发展水平也是很不平衡的。中部地区城镇化水平还明显偏低,城镇化发展比较滞后。这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城镇的空间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相适应的问题现在越来越突出,655个城市中现在有近400个城市缺水,缺水城市中约200个城市严重缺水。现在正在进行的南水北调、西气东输,实际是针对现在城市的经济、人口、资源环境不相适应的情况、不相匹配的情况,实现能源和资源大规模、长距离地调运。

  城镇规模和层级发展不协调。从我国城镇化的形态看,不同规模和层级的规模发展不协调。多数的城市群,如环渤海、珠江三角洲、长三角三大城市群的经济实力比较强,但就全国整体来讲,大多数中小城市城市还处于城镇化的初级发展阶段,吸纳人口能力还不足,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现如今,我国不乏人口数量超过500 万的大城市,然而这些城市普遍面临较为严重的“城市病”问题,而众多的建制镇和集镇规模太小,发展动力不足;中间规模的城镇数量缺乏,人口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缺乏必要的过渡环节,城镇规模和层级发展表现出不协调。

  城乡二元结构滞缓城镇化发展进程。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推进城镇化,我国在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变革,但阻碍城镇化发展的城乡分割政策壁垒还没有完全打破。首先,长期以来,我国人为地将全体公民划分为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形成了我国特有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严重阻碍了城镇化的发展。其次,我国在城市和农村实行不同的土地政策。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归集体所有,具有本地户籍的农民才有使用权,且农户不能将土地自由转让,农民的土地权益无法得到实现。再者,如今的社会保障政策不能完全覆盖农村,农村居民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来源:新浪地产)

城镇化建设的德国经验

    德国是世界上城镇化发展比较快、城镇化率比较高的国家之一,其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的先进理念与管理经验,深刻地影响了其他国家。

  注重区域协调发展。主要体现在德国城市的均衡发展观及其政策措施。德国联邦宪法第106条规定,德国应追求区域的平衡发展和共同富裕。因此在城乡建设和区域规划的政策上,有两项最高宗旨:一是在全境内形成平等的生活环境,减少各地区的差异;二是追求可持续发展,使后代有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东德并入西德以后,德国为使全区域生活水准平等,设立了团结税,每年有5000亿欧元对原东德地区投资,修建高速公路等大量基础设施,缩小东西部的差距。

  注重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均衡发展。德国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始终注重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均衡发展,形成一种城乡统筹、分布合理、均衡发展的独特模式。一方面,德国的城市分布避免过度发展城市区域中的某一单一支配性中心城市,因而形成了“多中心”格局。德国有11个大都市圈,包括莱茵—鲁尔区、柏林—勃兰登堡、法兰克福区、莱茵—美茵区、斯图加特区、慕尼黑区、大汉堡区等。这11个大都市圈分布在德国各地,聚集着德国70%的人口,并解决了国内70%的就业。另一方面,德国城市化建设遵循“小的即是美的”原则,其产业政策的重点均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主,这些城镇数量多且分布均匀,虽然规模不大但基础设施完善,功能明确,经济发达。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德国共有大中小城市2065座,其中,82个10万人口以上的行政区生活着2530万人,占德国总人口的30%;其余人口则多数分布在2000—10000人的小型城镇里。全国除排在第一位的柏林有340万居民外,排在第二位的汉堡只有170万人口,第三位的慕尼黑只有120万人口,没有其他超大规模的城市。

  注重规划先行。规划具有法定性、长期性、固定性、稳定性。德国城镇化建设十分注重发挥规划的指导和协调作用,其城镇规划不仅强调功能完整、布局合理,而且对于交通、通讯、排污等公共设施建设坚持长远性原则,避免重复建设,并留有充分的发展余地,对今后需要重建、扩建的项目也纳入规划的考虑之中。德国城市规划的另一个特点是,其制订过程逐渐由政府主导转向市民参与,表现在“地方政府+专家+公众参与”的“三结合”上。在市级的城市规划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过程中,都有市民的广泛参与。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市政府要向市民公示,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对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或者规划局必须给出书面的答复,要向市民逐条解释说明。因此,市民对自己的城市特别是居住地附近的规划要求非常了解,有利于形成共建共管的良好氛围。

  注重特色产业支撑。城市能否稳定持续发展,关键在于产业支撑。但产业不能凭空发展,而是遵照市场经济规律,在市场引导下逐步发展起来的。德国城市虽然规模大小不一,但各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特色、定位和侧重点,呈现出主导产业突出的鲜明特点。比如,柏林是文化、工业中心,法兰克福是金融中心,汉堡是贸易中心,斯图加特是汽车城,海德堡是科研城、文化城和旅游城。

  注重保护文化遗产。二战后,从上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德国人为了重建城市,大规模摧毁了被战争破坏了的公共建筑。到了 70年代,德国人认识到这是一个不可挽回的失误,开始把对历史文化和古老建筑的保护、修复作为重要内容,规定具有200年以上历史的建筑必须列入保护范围,并拨出专款用于维修和保护工作,使之成为城市独特个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德国,城市既是建筑艺术的天堂,也是社会历史的缩影。

  注重环境保护。德国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天然森林、草坪形成了基础的生态环境。同时,由于历史传统和人文素质,德国国民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意识较强。近年来,德国政府每4年颁布一轮生态建设计划,实行指令性管制。在小城镇建设中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因素优先考虑,坚决杜绝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在其建设法典中,环境保护制约着建设的全过程,而且政府规定,任何建设项目都要保证绿地总量的平衡。因此,德国几乎所有小城镇中森林和花园总面积都占该城的1/3以上,环境十分优美。

注重人口社会融合。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德国在城镇化建设中注重保护人的基本权利,培育城市和谐稳定的内在动力。一方面,统一而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城镇化降低了门槛,社会上没有明显的农工、城乡差别,可以说农民享有一切城市居民的权利,如选举、教育、就业、迁徙、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外来移民的社会融合工作。目前德国有外来移民672万,有移民背景的人有1556万。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德国政府逐步完善了移民政策理念,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文件和融入促进措施,特别是在2005年生效的《移民法》中增加了移民参加融合课程的义务,并要求各级政府、宗教团体、社会团体广泛参与,为移民提供融合机会。这些政策措施促进了外来移民融入社区、融入城市、融入国家。(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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