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进程,根据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绵财非〔2018〕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馆读者证押金不再开具纸质押金票据一事通知如下:
从2019年1月10日起,我馆所有财政票据管理将使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凡在绵阳市图书馆新办理读者证,不再开具纸质押金票据,确有需要可于办证30天后(工作日)凭本人身份证、读者证到馆财务室查询。
新读者证退证凭本人身份证、读者证,经读者服务部核实后即可办理退回押金相关手续。
原读者证(纸质押金票据)退证仍凭本人身份证、读者证、押金票据,经读者服务部核实后即可办理退回押金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绵阳市图书馆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