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宣传力度,北川图书馆通过多渠道的方式进行宣传。首先,图书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学习公共图书馆法的主要内容;其次,我馆在尔玛社区开展宣传活动,用标语形式宣传立法喜讯,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20余册,同时我馆通过官网、微信、微博、全民阅读QQ群、展板以及LED显示屏积极宣传《公共图书馆法》,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一时间摆放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方便读者详细了解《公共图书馆法》的相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