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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图书馆图书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办法
点击次数:9484   发布时间:2017/5/31 17:00:36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图书文献资源的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运行机制,确保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采购质量,依据《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馆图书文献资源采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图书文献资源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图书馆成立图书文献资源采购小组(以下简称“采购小组”),分管该业务的副馆长负责牵头、成员由所涉及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图书文献资源采购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制定图书文献资源采购工作的原则;讨论决定采购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起草、编制招投标文件、组织招标评标、组织签订合同、文件整理和归档等相关工作,负责安排图书文献资源采购经费的使用,制定年度图书文献资源采购计划;根据图书文献采购经费的额度和需要,确定采购内容,负责审定非招标资源采购方案等。

    第四条  市财政划拨购书经费采取图书馆自主采购方式进行,包括各类纸质图书、纸质期刊和报纸、电子图书、电子期刊、数据库、光盘、音像资料、视频资料、缩微资料等文献资源。

    第五条  国家、省、市所拨的专项资金,则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六条  纸质的中外文图书、中文期刊及报纸原则上采取选择供货商方式。纸质中文图书原则上每两月集中采购一次;读者荐书的购书每月采购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对于急需的图书,可以零采的方式随时采购。中文期刊和报纸每年年底前完成下一年度的征订工作。

    第七条  合同采购签订

    经馆领导授权,由采购小组负责人代表图书馆与供贷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合同应当将写入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内容。合同一但签字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签订后需送馆办公室一份备案、存档。

    第八条  账目管理

    文献资源采购人员必须对购买的各种类型的文献做出准确的明细账。采购明细账应与财务报销的账目一致。凡可以通过银行转账付款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付款,少量通过网上零购的文献可现金支付或通过微信支付。采购发票上需由采购人、验收人、办公室主任签字,馆领导审核批准,并附上书目清单。一般应是收到文献和发票验收后再转账付款,特殊情况报馆长审核批准后可以提前付款。

    第九条 采购纪律 

    严格遵守图书采购纪律,参与采购人员不得私下接触供货商;不得收受供货商的礼物、吃请、娱乐和旅游等不正当利益;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参与采购工作人员若有违反招投标规定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报送市文广闻局、市财政局。获批准后,由市图书馆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图书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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