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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加快图书馆立法步伐的必要性
点击次数:13247   发布时间:2009/5/31 11:39:15   信息来源:
试论加快图书馆立法步伐的必要性
姚福  吴芙芸  邓茜
(四川省绵阳市图书馆,621000)
  本文介绍了图书馆法的概念、国内外图书馆立法的现状并阐述了加快图书馆立法步伐的必要性。
关键词 图书馆 图书馆法 立法 必要性
1.图书馆法的概念
图书馆法是国家为协调社会需求与图书馆的关系,保证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经国家权力机关依据一定的法律制定和认可的、调整国家在发展图书馆事业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从狭义上看图书馆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专门立法机关依照法律程序所制定与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例如图书馆的基本法、部门法以及1850年英国的《公共图书馆法》等。而广义上的图书馆法除包括狭义的法律外,还包括国家其他行政机关制定的法令、条例、章程、决议、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它应该是以图书馆基本法为主体、部门法与职能法等一系列法律规范相配套所组成的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
2.国外图书馆立法概况
美国于1846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公共图书馆法,英国也于1850年颁布了《公共图书馆法》,图书馆立法大大加快了欧美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从而极大地推动了其文化事业的迅速发展。目前全世界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250多部图书馆法规,全世界有1/3的国家已有图书馆立法。
3.我国图书馆立法现状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颁布单行的规章性图书馆条例以来,深圳、上海、北京先后进行了地方立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经费不足、管理体制陈旧、业务队伍缺乏等制约图书馆发展的重要问题,保证了图书馆的配置。但上升到国家的层面,我国目前尚无一部完整的国家级图书馆条例。纵观我国现行的图书馆立法,离真正意义上的图书馆法律体系尚有很大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至今仍无一部权威、统一、完整的国家图书馆基本大法:二是现有的关于图书馆工作的法规和条例,基本不是由国家的立法机关依据法律程序制定的正式的图书馆法.因而不具备真正的法律效力:三是现行的图书馆法规、条例中的相关条款很不完备.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仍未涉及到.如图书馆体制、经费投入机制、向图书馆进行捐助所应享有的税金减免等,都缺乏明确规定;四是已经制定和实施的一些图书馆法规不科学、不合理,弹性太大,在实际执行中可操作性差;五是目前所参照执行的国家图书馆法规、条例大多制定于上世纪80年代,许多内容与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面临更新或淘汰。
很多地方的公共图书馆和社区图书馆在规划建设上缺乏科学标准,存在着无序状态。这一切都亟待通过立法来予以保障。
4.加快图书馆立法步伐的必要性
所谓加快图书馆立法步伐的必要性就是客观实际迫切要求图书馆立法,使图书馆事业得以有法可依,做到依法办馆,依法治馆,这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4.1加快图书馆立法步伐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战略性任务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显然图书馆既是一项群众性的文化事业,又是一项公益性的社会事务,理所当然地是属于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范畴,是实行依法治国所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因此,加快图书馆立法的步伐,使图书馆这一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管理工作早日实现制度化、法律化,则是“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的重要议题。
4.2加快图书馆立法步伐是图书馆经费需要法律保障的要求
经费是事业发展的基础,法律手段是最有力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措施,图书馆法规定了国家、社会对图书馆发展的责任,确保图书馆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特别是保护了图书馆经费的来源和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利益等等。
4.3加快图书馆立法步伐是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加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日益深化,我国的各项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的突破性进展。目前,以宪法为核心和基础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形成,在实行依法治国,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发挥着重大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日益深入发展的实际需要相比,我国的立法工作也还存在不小差距。例如有些法律需要制定的尚未制定,有些法律需要修改的尚未修改,有些法律需要作进一步解释的尚未解释,等等。这其中图书馆法就是属于需要制定而尚未制定的法律之一。必须与时俱进,抓紧时间,加大图书馆的立法步伐,早日填补图书馆立法空白,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全面而完善地形成,尽到应尽的努力。
4.4加快图书馆立法步伐是读者的需求
面对知识更新和信息产业的迅速崛起,读者对图书馆的利用率和需求值更高,这与图书馆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图书馆事业要健康顺利发展,就得依靠图书馆法来进行保障。因此,制定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图书馆法实在是当务之急。据悉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的工程已经正式启动。我国图书馆法的编制应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图书馆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编写,以期少走弯路,大力推动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4.5加快图书馆立法步伐是加强图书馆事业的自身发展逐步实现依法办馆、依法治馆的实际要求
建国以来,基本上形成了公共、高校、专业三大图书馆系统,由于缺乏能够统管全国图书馆事业的国家图书馆法,三大系统只能各自为政,尊从各自系统的法规条例行事,不统一性、不完善性、不协调性、不适应性是客观存在的。在没有国家图书馆法可依的情况下,发生不规范、不科学的人治现象在所难免。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图书馆事业的客观要求,早日制定完备的图书馆法,确实有其紧迫性。
党的十五大提出,要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突出重点的要求,加强宣传文化事业的基本建设。为此,要把有限的资金更好地用于重要的宣传文化单位和直接为群众服务的文化设施建设上。在城市建设中要配套搞好公共文化设施,大中城市应重点建设好图书馆。为了使全国各地各级各类数以万计的图书馆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布局好、建设好、管理好、服务好,必须尽快制定国家图书馆法,并保证其正确而统一实施。
为了强化图书馆事业的科学化、现代化管理,很有必要对各种类型图书馆的馆舍建设、机构设置、职责范围、人员编制、管理体制、服务对象和法律责任等重要问题,以国家图书馆法的法律形式,加以条文化、规范化、法定化、制度化,走上依法办馆、依法治馆的法治化的正确轨道。
4.6加快图书馆立法步伐是适应我国加入WTO之后所面临的时代要求
加入WTO之后,我国的各行各业都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图书馆这一行业也不例外。但图书馆作为文化性、公益性事业,与经济的、科技的产业部门相比,又有自己的特殊性。因此,应该在早日制定的国家图书馆法中,设置专门的章节,对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建设、管理、服务和对外交流等问题,如何与联合国的有关规定和国际运行规则相接轨作出可操作性的正确规定。
我国至今尚无一部统一完整的图书馆法,也没有与之相关的健全的图书馆法律体系,这就直接导致了图书馆工作的混沌无力和图书馆事业的滞后。从国外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经验来看,在新的形势下要使我国图书馆事业取得本质上的飞跃,就要着力加快图书馆立法工作,尽快制定图书馆基本法,建立健全图书馆法律体系,使图书馆的社会地位、功能作用和权利义务能够得到法律的界定和保障,确保图书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为图书馆事业的全面繁荣发展保驾护航,总之加快图书馆立法步伐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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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韦瑛.对制定我国图书馆法的探讨.图书馆界,2002,(4)
4 宋卫.关于图书馆立法的思考.江西图书馆学刊,2002,(2)
  5 初景利.欧洲国家图书馆立法的指导思想.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02,(2)
 
作者介绍
姚  福 男,绵阳市图书馆 副研究员,出版联合编著1部,发表论文十余篇。
吴芙芸。女,绵阳市图书馆 馆员,出版联合编著1部,发表论文数篇。
邓  茜  女,绵阳市图书馆 馆员,发表论文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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