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经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后,绵阳市图书馆积极响应,将全文打印后在馆内张贴,同时,将《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在馆网站公示,借此向广大市民、读者征求意见。
市图书馆根据上级要求和市文广新局部署安排,还认真组织全市公共图书馆,系统学习《图书馆法》全文,对照《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等现行图书馆服务、建设的政策法规,结合公共图书馆在实际工作中的各种矛盾、问题,对《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逐条商讨论证,提出修改建议。
经过认真梳理,形成“依据公共图书馆等级、规模和服务人口确定运行、出版物和电子资源采购、维护等经费;按规定修建公共图书馆和经费保障,应纳入上级政府目标考核”等修改意见建议共5条,及时上报市文广新局,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受到市文广新局好评。(文:郭育辉)